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区域

盗窃废品不是罪?检察机关:这不过是自欺欺人

发布时间:2015-04-21 01: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因盗窃多次入狱,出来后不知悔改。一时手痒难耐,突发奇想盗窃废品,却再次锒铛入狱。近日,李某因盗窃罪被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某因犯盗窃罪2013年4月刑满释放后,找了份工作准备开始新的人生。无奈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工作了一段时间,好逸恶劳的他又想“重抄旧业”。但是李某知道盗窃他人财物违法,想到狱中的日子也不好过,遂把眼光瞄向了同村老王的废品收购站。老王在镇上有一间废品收购站,他一般白天在镇上收废品,晚上则回村里的家中住。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月9日凌晨,李某先后四次窜至老王的废品收购站,利用清晨无人看管废品的便利,在废品收购站西侧堆放废品的地方先后三次窃得废钢筋,废铁板等,然后通过电动车运到别处废品收购站变卖,所获钱财157元均被李某用于吃喝玩乐上。

1月9日凌晨李某再次潜入废品收购站盗窃时,被老王抓个现行,其丢下所盗废旧电机匆忙逃跑,老王报案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过鉴定,李某盗窃废品共计价值177元。李某先后四次盗窃废旧物品,虽然价值不大,但是依然构成盗窃罪。目前,本案已起诉至人民法院。

检察官提醒:变废为宝也须守法,盗窃价值不大的废品依然构成犯罪。(贺俊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