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属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经启动。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者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此次年检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按照市民政局的相关规定,凡在2014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市属社会团体、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参加年检。年检时要提交《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以及财务审计报告书。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年检材料应先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再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或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社会组织也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前期联网审查中,发现市级573家社会组织中,有57家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民政部门提醒,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社会组织请于6月30日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服务窗口办理,对逾期未办理的,将引导其注销或视情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记者 朱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