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东西被偷了,原本应该报警寻找。家住扬中市开发区兴隆村的女子顾某,反而将所受的“伤害”转移到无辜旧同事的身上。
3月31日22点左右,顾某下班后,来到家住中兴路的旧同事陈女士家楼下,发现陈女士的电动车停在楼梯口没有上锁,便将电动车推了出来。随后,她叫了辆三轮车把电动车带回了家。过了几天,顾某给电动车换了个锁便骑着去上班。
4月15日22点,顾某骑着电动车到文景广场时被城东派出所民警抓获。当民警问她为什么要偷原同事的电动车时,她“委屈”地说因为自己的电动车在过年期间被人偷走了。每天上班不方便,她因此想到了偷别人的来“补偿”,便将黑手伸向了旧同事陈女士。目前,顾某已被刑事拘留。(惋婷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