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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标准大幅提高
由每人每天1.8元增加到8.2元

发布时间:2015-04-15 02: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镇江市残联获悉,今年我市对贫困精神残疾人的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基本用药标准由每人每天1.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合成每人每天8.2元左右。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87654人,其中精神残疾4206人。2007年以来,我市开展“安宁行动”,为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和免费体检,截至目前,共有1779名贫困精神残疾人享受“安宁行动”提供的免费服药和体检服务。

“随着精神病新药的不断投放,原来的每人每天1.8元的服药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精神病人的需求。”市残联康复处处长蔡世源说,从今年开始,我市对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参保(合)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所产生的药品费用分别按先医保报销、后由医疗救助和助残专项资金救助按60%和40%比例承担。药品费用按实结算,每年每人不超过3000元。凡具有本市户籍,并且已参加镇江市基本医保,愿意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的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民政集中供养孤残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持证精神残疾人,同时病情稳定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的,均在救助范围内。已享受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的精神残疾人除外。

针对原先发药点较少的状况,今年除了确定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市仁济医院作为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救助定点医院和基本用药救助一站式服务中心外,另外增设京口区健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润州区七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丹徒区人民医院三个新的发药服务点,目前除丹徒区人民医院正在进行网络建设,其他发药点已经开始运行。(记者 朱秋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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