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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摩套用自家车牌被罚5000元记12分

发布时间:2015-04-13 01:0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丹徒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辆套牌摩托车,车主被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

9日上午,龙山交警中队民警在338省道辛丰路口执勤时发现,一摩托车手驾车未戴安全头盔,遂对其进行检查,车主刘某称证件落家里了无法出示。民警现场根据摩托车号牌进行车辆信息查询发现,该车所悬挂的苏xxx317号牌显示的是一辆三轮摩托车,而眼前的这辆却是二轮摩托车。据刘某讲,该摩托车购买后一直未按规定到车管所上牌照,由于从去年开始加油站不给无牌摩托车加油,便将家里一辆废弃三轮摩托车的号牌拿来代替使用。对此,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景泊 谈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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