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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节目里学“高招”做“生意”只收钱不发货

发布时间:2015-04-12 01: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三男子通过注册登记“皮包公司”,设立钓鱼网站,骗取客户货款,半年时间涉案金额达28万余元。日前,扬中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等三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不等,罚金2万元至8万元不等。

38岁的李某是福建人,原本做茶叶生意,这两年,由于赚不到钱,他便打算另谋生路。

李某平时爱看法治类节目,经常看到节目中有人通过在网上假意销售产品来骗钱,这让他看到了发财的希望。2014年5月,李某为实施诈骗,注册办理了济南科瑞恩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手续,并在网上购买了手机号及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后李某纠约老乡陈某、张某等人,在网上注册了济南科瑞恩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科斯达商贸、无锡科斯瑞商贸三家公司网站,并在网上发布广告,以济南科瑞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相关电子产品为名,意图骗取受害单位钱财。

“广告上会留下我们提供的QQ号码和联系电话,如果有买家想买我们东西,我们会让买家一次性付清货款,如果对方实在不肯,我们就要求先付一点定金,等买家把钱打来后,我们就不理对方,也不给对方发货。” 李某交代说。

就这样,李某一伙人空手套白狼,仅半年时间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达28万余元。

2014年7月底,扬中公安局接到受害单位报案,经过侦查发现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10月28日,扬中办案民警联合福建警方,在福建省福州市一小区成功抓获李某等人,并缴获大量作案工具。(朱洁 邵倩雯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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