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6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公布并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记者从我市旅游部门了解到,目前政策尚未落地。
记者注意到,应当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行为具体包括: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记者近日从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了解到,目前暂没有收到省旅游局的相关正式文件。该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相信《办法》的出台,对游客文明出游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操作还应进一步细化、具体化,解决取证难等问题。” (记者 胡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