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镇江日报2014年12月25日报道了一起入室盗窃黄金的案件,昨天上午,丹阳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去年5月12日,丹阳市丹北镇一工具制造厂二楼办公室内的小卧室和三楼居住区被盗,损失现金1万余元、美金1万余元、港币1万余元以及金条12根,还有一些零碎的黄金首饰,总共价值约50万元。案发后,丹阳后巷派出所很快就将嫌疑人郑某抓捕归案。
办案法官介绍,由于郑某有过六次前科,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超过2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案件,故判被告人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尚未追缴的赃物赃款,合计价值5.02万元,继续追缴后发还被害人。(刘莉莎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