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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只贴红单不处罚 镇江交警新举获网友点赞

发布时间:2015-04-07 10: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原标题:假期只贴红单不处罚 镇江交警新举获网友点赞

  图为引来网友和市民质疑的“贴红单”。

  清明小长假期间,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西津渡附近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贴上红色的《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只教育而不处罚。但不想此举,竟引来了一些镇江市民及网民的质疑:如此执法,交警是不是太随意?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交警对违停车贴红色“教育告知单”

  和往年一样,一到小长假,镇江西津渡就成为热门旅游景点,车多、人多、状况多。虽然相关部门在西津渡北面建设了一个停车场,但面对节日的大客流,仍然一时无法满足停车需求。于是,镇江长江路、中华路沿线,都停了不少车。而根据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要求,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执法工作的具体实际,镇江润州交警大队的赵健和同事们,对这些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逐一张贴起红色的《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

  “这种红色单子主要在长假里面用,假日里一般本地车辆不多,他们对道路情况也比较熟悉,轻微违法的基本上以外地车为主”,赵健告诉记者,“我们从2014年春节起使用,效果不错。”

  质疑

  市民质疑只教育不处罚“太随意”

  但就在赵健和同事忙着疏导和张贴红色《告知单》的时候,一名路过的行人见后,却对民警表达了这样的想法:“你们怎么贴这个教育单呀?教育有什么用啊?为什么不处罚?你们交警执法太随意!”

  面对这名行人的异议,赵健连忙上前解释:“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教育警告也是处罚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如此处罚,我们希望在长假这种特殊的日子里,以教育的方式争取车主对文明交通的自觉参与、遵守,共同营造文明守法的交通环境。但如果在这个地点,再次违停,交警就要实施罚款等处罚了!”

  类似的“质疑”还出现在镇江民间的热门论坛上。5日下午,镇江0511论坛上一则《(镇江)润州交警大队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网友“爱笑的耗子”在帖子中写道:“这看似人性化的宣传方式,可给了很多违停车主更加放心地违停的信心,心想,反正节假日放假交警不会贴违停罚款单子,我就随便停。路边上违停的车子多了,弄的路都不好走,你们交警做出不处罚的决定,有没有法律依据,还是有哪条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在节假日对违停车辆罚款?还是说这只是你们搞出来的噱头?”

  回应

  交警回帖解释新做法,获网友“点赞”

  这个帖子仍然是指责交警对违法停车查处过于随意,这不禁让赵健和队友们一时“郁闷”了。为此,实名认证的“镇江交警在线”特地回帖:

  楼主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关注。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2、为努力创造和谐的警民关系,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执法工作的具体实际,镇江交警部门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法定长假中推行使用《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调动、树立广大交通参与人“积小举为大善、变微行成常态”的正能量。

  3、在重点管理的主干道、时间段外交通流量相对较小,影响不大的道路上,对违法停车(放)行为使用《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统一粘贴在车辆驾驶室玻璃上。对已经粘贴一次《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又在同一地点再次违法停放的车辆,按违法停车告知、拍照后,实行处罚。

  随后,大多数网友力挺交警:节假日情况比较特殊,“对部分违法行为,可以先教育对以后同样行为再处罚”、“提醒大家要自觉遵守”、“支持交警的处理方式……”。还有网友发帖,对镇江交警节假日的做法“点赞”:《红色告知单,让我感受家乡的温馨》、《又见红单贴起,心里丝丝暖意》。

  发稿前,镇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红色《告知单》是在2014年春节首次使用,今年将在每个长假都启用。通过节假日的“红单”换“白单”,警方希望广大驾驶人在今后的交通出行中,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何志斌 孟宪阳 万凌云)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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