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扬中女子王芳对闺蜜张兰非常信任,将暂住地钥匙和银行卡密码藏身处都告诉了她,闺蜜却利用她给的备用钥匙,多次潜入她的暂住地盗窃。近日,扬中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兰提起公诉。
张兰与王芳相识多年,平日相交甚好,王芳对张兰非常信任,不仅把自己暂住地的备用钥匙交由张兰保管,甚至连自己各种银行卡密码记在哪里都告诉她,张兰一清二楚。然而王芳没想到,自己无话不说的好闺蜜,居然将“黑手”伸向自己的腰包。
2014年8月中旬的一天,王芳出差未归,遂请张兰到她租住的房屋帮她收衣服,张兰拿着备用钥匙前去,收完衣服后发现衣橱抽屉有300元现金,张兰顺手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几天后,张兰借着“便利”又一次进入王芳出租屋内窃得200元现金。
不满足于这点“小钱”,张兰打起了王芳银行卡的主意,2014年9月15日,张兰再次潜入王芳的出租屋,窃得王芳放在抽屉里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并找到了王芳记银行卡密码的笔记本。张兰将王芳当成自己的“取款机”,当日便去银行提取现金5000元。当月24日,张兰再次窃得王芳的农行卡,提取现金2100元。
王芳在短短一个月内接连被盗,报案后民警将张兰抓获。因其为初犯,且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判处张兰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款人民币10000元。(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景泊 李旭 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