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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用土地,厂房盖了还得拆
据估算,总体花费保守估计超过400万元

发布时间:2015-04-04 00: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京口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案件。丹徒辛丰镇一村民小组及其负责人一审双双获罪受罚。

据悉,2010年下半年,镇江派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普公司)因拆迁需易地重建厂房。公司负责人唐某经人介绍,与丹徒辛丰镇山北村后桃村民小组负责人王某取得联系。双方签订协议:后桃村民小组将该组29.3亩土地出租给派普公司,租期为30年。派普公司每年按每亩1000元支付租金,每5年增加15%的租金。后桃村民小组将土地转让给派普公司,得到首批五年租金146500元。2013年上半年,派普公司主体厂方工程建设基本完工。

2014国土资源部卫星监测到此违法用地现象后,市国土资源相关部门立即做出了调查,了解到后桃村民小组非法转让的29.3亩土地,全部为农用地,派普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8768.2平方米(合计13.15亩),其中毁坏耕地8001.6平方米(合计12亩)。被毁坏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案件随后递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后,检察院提起公诉,将桃村民小组及其直接负责人王某、派普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唐某一同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后桃村民小组及其直接负责人王某,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派普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唐某,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后桃村民小组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12万元;王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派普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8万元;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146500元予以追缴。

据悉,案件开庭前,派普公司已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将毁坏的耕地基本恢复原状。 (曹浏 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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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宣判后,京口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案件办理的具体细节。副院长华军表示,在法院开庭前就将被非法占用破坏的土地恢复到位,这在全市法院类似案件审理中尚属首次。

京口法院行政庭庭长邹永超说,经过努力,被告主动拆除已建成的厂房。据估算,包括建设及拆除厂房在内,总体花费保守估计超过400万,“应该说违法成本还是很大的”。至案件开庭前,被非法占用破坏的土地已完全恢复到耕种状态。(曹浏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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