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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起征点提高

发布时间:2015-04-02 09: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京华时报讯(记者平亦凡)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从4月1日起,将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起征点由现行的每吨414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今后旅客购买机票时支付的燃油附加费将有所降低。

    发改委、民航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提高燃油附加起征点。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在票价外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通知,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相应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按照2014年民航运营数据模拟测算,此次调整后,8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每航次可减少支出20元,800公里以上长途航线可减少支出30至40元。

    而民航局方面透露,民航局还将进一步调低上述最高标准计算公式中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进一步降低旅客的支付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经取消,因此此时调整燃油附加费起征点对旅客没有影响。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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