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男子李某来镇找工作一无所获,竟在表哥的提议下,走上了砸车窗盗取车内财物的违法犯罪道路。近日,扬中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1981年出生的李某初中文化。去年,李某和表哥(另案处理)一起来到镇江打工。到镇江十来天李某没有找到工作,身上的钱所剩无几。这时,李某表哥提议两人可以砸汽车玻璃偷东西赚钱,李某觉得这样赚钱不仅简单,来钱也快,心动之下就跟着一起干了。
两人先在一个五金店里买了类似金属棒的“花针”,尖的一头对准汽车玻璃的中间部位,使劲一砸就能将车玻璃砸碎。趁着夜色,两人带着“花针”,骑着摩托车来到扬中。
“我们一般等到凌晨,我在路边等,顺便望风,表哥负责砸车。他会带个强光手电朝车窗里面照,看见有包或值钱的东西就把玻璃砸开。”李某交代说,“有时,也会在车里放块砖头,让人误以为是砖头砸的”。
短短一个月,李某两人便在镇江新区、扬中以及扬州等地砸车24辆,窃得笔记本电脑、香烟、酒、茶叶、现金等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32940元。警方陆续接到报警后,立即立案侦查,在调取路边监控时锁定了李某两人,最终两人在一间平房内被抓捕归案。(朱洁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