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
金山网讯 今天(3月25日)上午,镇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隆重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晓明等领导出席大会,为镇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会上,在观看完镇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电视片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当凌向与会人员宣读了镇江市委、市政府,对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16个突出贡献单位、京口区健康路街道等100个先进集体、蒋如翔等5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
“今天这次会议,非常鼓舞人心!”在对获奖单位、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后,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晓明发表了重要讲话。她说,历经12年接续奋斗,我市以全国第六、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镇江获得的含金量最高的城市荣誉,也是今年市委确定的“十件大事”中第一件干成的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她表示,12年创建充分说明:只有执着奋斗,才能实现梦想;只有创新实干,才能争创一流;只有以人为本,才能赢得民心;只有万众一心,才能干成大事。
朱晓明强调,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标志着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新阶段。当前,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融入到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中,融入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镇江”的伟大实践中。对此,她提出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紧紧围绕群众更加满意,全面深化文明创建;紧紧围绕塑造文明新风,深入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紧紧围绕生态领先特色发展,充分放大创建效应。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洪水主持大会。
市领导李国忠、张庆生、孙健、李小平、蒋建明、李雪峰、童国祥、曹寅等出席大会。(万嘉 辛玥 原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