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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25 12: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要守住高校这个意识形态的前沿,教员本身应该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如果自己东倒西歪,不可能要求学生站直;再则必须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可能。意识形态问题的争论中有理论问题,既不是文人相讦,更不是村妇吵架;在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和解释中,同样存在理论问题,存在真理与谬误问题,不是各是其是,各非其非。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不同话语权的争夺。而话语权并非制造概念,其背后是由不同理论支撑的;对社会问题的观察和解释,同样存在理论问题。

    政治思想理论课当然要着重进行基本理论教育,进行正面的、积极向上的教育。要让我们的学生看到我们的先烈创业之不易,看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途。这决不是西方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诬称的“洗脑”或“辩护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讲是非、讲道理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它的批判锋芒指向与社会主义本质不符合的东西、与人民根本利益不符合的东西、与中国共产党的本质不符合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必须能对某些不合理的存在之所以仍然存在、如何改革,给以科学的、合情合理的解释。这才是理论教学。理论是有感召力、有感情、有感染力的,真理是能打动人的。只有理论才有说服力,只有创造性的理论才具有最充分的说服力。马克思的名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这些我们都耳熟能详。

    在课堂上,不可能不涉及当代中国政治和理论中的重大争论,因为学生就生活在社会中。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最关心的是肚子问题。当国家开始走出贫困,人们越来越关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问题。这种关心与追求本身是合理的,但其中存在复杂的政治问题和理论问题。就我所读到文章来说,公开主张在中国要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的学者不多见。虽然有个别人宣称,“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救中国”,和者实寡。但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问题上仍不时会有杂音。这些观点,对我们一些没有政治经验和生活经验的年轻学生,会产生影响。

    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领导层都不能拒绝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这应该是现代国家的共识。一个压制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国家,最终必然失败。但我们必须理解,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不是抽象的“共名”,不是单纯的概念,而是有实际内容的。它的内容决定于一个国家的社会形态的性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民族的文化传统与现实。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维护广大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武装斗争,不少革命先烈就是为建设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的新中国而浴血奋斗。在社会主义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原来奋斗争取的东西,并逐步走向更高的水平。

    我们并不讳言,路并不平坦。在左的路线下,我们有过“反右”“文化大革命”错误,这个教训应该牢记。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保障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方面我们在逐步改进。特别是近十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倡导依宪、依法治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尽管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但我们正在朝前走。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是一个人建成的。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如何有效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权和自由,既有理论问题,又有实际政策措施问题,应该欢迎任何建设性意见和批评。我们要向学生说明白,历史唯物主义者并不否定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上取得的成就。《共产党宣言》中肯定,“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曾经赞扬“给资产阶级现代统治打下基础的人物”的启蒙精神。毫无疑问,资本主义制度比起封建社会的专制、等级、特权、人治是历史的进步。但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与资产阶级先驱者的启蒙主义的理想,并不完全符合,恩格斯甚至说它是启蒙主义的“华美诺言”的“讽刺画”。我们可以借鉴和吸取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中的积极因素,但我们反对把它说成是普世的、唯一的模式。“革命输出”论是错误的,“民主输出”论难道就正确吗!

    正因为这样,我们一定要向学生指明,不能停留在第一层面,即要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而不管它的实质内容。这会落入“普世价值”论的图套。一定要同时深入第二层次,即要什么性质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我们不能抽象地提问题:你要不要自由?在当代世界,没有人不要自由,甘愿被奴役的人是没有的。可要什么样的自由,却大相径庭。马克思说过,“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实现自由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还说,“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可见各种自由向来就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权利而已”。

    自由人人需要,关键是谁的自由,什么样的自由。应该懂得区分自由和什么样的自由,多数人的自由和极少数人享受的自由。西方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双重标准,暴露了它们的虚伪性。在中国,只要有人敢于在“自由”问题上对社会主义叫板,就被冠以“斗士”,受到热捧,是非对错已经无关紧要。把这种人称为“民主斗士”,实在缺少理性思考,有点太离谱!我们要防止个别人在群众对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正当要求中夹带私货,甚至意有所图。我相信,把问题像剥葱似的层层剥开,一定能讲清、讲透。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理论责任。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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