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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杀人抛尸,只因“没钱了”
两人25元买刀杀害三轮车夫,抢得物品价值不足20元

发布时间:2015-03-21 01: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老人已经将身上仅有的10多元钱交出,但他们仍将老人杀害!”上月,丹阳市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一名骑三轮电动车载客的老人被杀害后抛尸。作案者竟是两名不足16岁的少年,他们还参与了去年的一起持刀抢劫案件。

2月25日上午10点44分,丹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长江堤坝丹北镇新桥江滨村三圩岗段北侧小水沟内,发现一具男尸。堤坝南面侧翻着一辆红色载客三轮电动车。

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发现,死者是68岁的蔡某,为丹北镇后巷飞达村人,一直在丹北镇从事三轮电动车载客工作。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阅监控、沿线走访,初步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在14-25岁之间。民警认为,作案人经济拮据、无固定工作。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专案组推测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劣迹。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此案与去年9月的一起已破持刀抢劫案在作案地点、手法上高度相似。那起案件的作案人员均为未成年人,破案后,沈某、谭某因未满16周岁被判处缓刑,另有赵某、张某两人作案时因不满14周岁,警方对其进行教育后,由其监护人领回严加管教。

根据以上推测,民警开始接触相关人员。在与民警接触时,张某果然露出了“马脚”,称其与赵某实施了一起抢劫杀人案。警方迅速锁定了张某和赵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案发当天下午2点左右,专案民警在丹北镇一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张某初步交代了2月24日晚伙同赵某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2月25日晚10点左右,专案民警在新桥将赵某成功抓获。

经审查警方查明,2月24日晚7点左右,张某、赵某从丹阳后巷某网吧出来。赵某发现“身上没钱了”,便向张某提出打劫。他们在附近地摊上购买了一把刀,在网吧附近瞄上了正在载客的蔡某。两人以乘车为名,将蔡某骗至丹北镇新桥江滨村三圩岗段长江堤坝,用刀将蔡某杀害,抛尸于江堤下的水沟内,劫走其身上现金及低档香烟1包。“当时,蔡某已经将身上仅有的十几元钱拱手交出,可犯罪嫌疑人仍旧向手无寸铁的老人下手,实在是太残忍了!”办案民警告诉笔者。

参与案件侦破的民警介绍,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外来民工子女,且均未满16岁,沉迷于游戏网络,处于无人教育管理的“失控”状态。本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抢劫的物品价值不足20元,为抢劫作案购买刀具就花了25元。 (张斌 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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