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33岁的男子王某将丹阳女子周某骗得团团转,周女士不仅离了婚,还被骗走了50余万元“巨款”。近日,丹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1年,王某与周某通过QQ成为朋友,在网络上王某自称是镇江市某局的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刚离婚不久,通过一段时间的聊天,周某觉得王某是一位有才华、有身份地位还相当懂得关心人照顾人的“优质暖男”,遂对他产生了好感。没过多久,两人就约在镇江见面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2年1月,在丹阳工作的周某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里他非常焦急地说,自己同事的父亲得了绝症,作为领导及同事自己不能袖手旁观,希望周某能借2万元钱给他。”周某见王某第一次跟她开口借钱,又鉴于两人的关系,二话不说答应了。
2012年3月份时,王某又打来电话说,自己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家的电瓶车,处理事故需要2.7万元,周某又同意了。没过几天,王某又给周某打电话,这一次他声称,自己认识市政府大领导,现在要与这大领导合伙买下句容拆迁的农场,需要启动资金6.8万元......就这样,王某以各种借口,不到2年时间从周某那里骗取了50余万元巨款。
据法院审理,因为王某,周某和自己的原配丈夫离了婚,王某一次一次找周某借钱,周某还天真的认为这对王某的仕途有帮助,将来王某做了“大官”,自己也能跟着享福。事实上,在和周某周旋的同时,王某2012年就交了新的女朋友,拿着周某的钱,王某与新女友游山玩水。到2013年年初,周某已经几个月联系不上王某时,她都没想过自己可能被骗了。直到其一位懂法的朋友提醒,她才想到报案。(景泊 岳为尧 刘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