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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 一男子被罚千余元

发布时间:2015-03-15 00:5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润州交警部门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的男子。经民警现场酒精检测,发现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依法暂扣了其所驾的电动四轮车。昨天,记者了解到,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卢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合并执行罚款1400元。

近年来,行驶在道路上的电动四轮车日益增多,此类车辆是否可以上路,是否具备正常行驶的资质,在市民心中一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针对此次查获的卢某的违法行为,润州交警再次提示,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但因此类车辆不符合机动车运行的技术条件,且未列入国家车辆公告目录,故该车无法进行登记注册,依照法律也不能上道路行驶。

近期,润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对包括上述车辆在内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市民予以支持和配合。(孟宪阳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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