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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新城一业主在院里挖了个4米深的地下室
城管部门已勒令停工 业主说,本想做个地下休闲区

发布时间:2015-03-11 02: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有市民举报称,丹徒新城的别墅小区聆湖尚郡有业主私挖地下室。昨日,丹徒城管分局确认,一户别墅业主在自己院子里挖开一处近4米深的地下室。目前,执法队员已勒令其停止施工并尽快整改恢复原状,业主也同意月底自行回填。

昨天上午9点半,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处独栋别墅,地下室沿着院子的四周挖开,一面紧贴着别墅的墙体,左右两面紧沿小区路面,形状不规则,长约8米,下挖近4米深。(见图 潘云 摄)

物业公司说:“没想到他挖得这么大”

聆湖尚郡是丹徒新城一处高档别墅小区,作为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何以让这违建的“第一关”轻易就通过?

据此,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负责人杨经理,他表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十分严格,基本没有违章搭建现象。至于怎么会允许挖出这么大的地下室,杨经理透露:“一般这样的事情,业主之间都会相互通个气,邻里间相互协商一下,只要挖的不太大,不影响到本身房屋结构和邻里的利益,物业和邻里也不会管。我们也没想到他挖得这么大,这么深!”

小区入住率不高,若是往来居民多一些,遇到玩耍的孩童不慎落坑,后果不堪设想。丹徒区城管分局副局长贾骏对记者说:“深挖地下室的危害不仅如此,被挖开的地面很有可能会破坏房屋自身的承重结构,造成安全隐患。不仅这栋别墅,旁边一幢别墅距地下室仅两三米,会不会受到破坏也很难说。”

城管部门说:“自行开挖地下空间”,违法!

在自家庭院的空地上挖个小水池或者地下室什么的也算违法?

市城管局法规处处长冯斌表示,理论上只要未经审批,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都属于违建行为。“但现实生活中,在自家院子里造个小水池,物业不管,邻居也不介意,没有人举报,执法部门就无从查起。即便查到,情节十分轻微,是否有处罚的必要又是一个问题。”

冯斌表示,相关的法律条文对私挖地下空间的表述不甚明确,比如挖多大、多深就是开发利用的行为?面积怎么认定?处罚金额如何明确?这些都有待法律的进一步明确。但是一旦被举报,并明确是违建的,执法部门必定严肃查处。贾骏对记者说,一经发现,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如果业主拒绝回填,执法部门有权强制回填。

涉事业主说:本想建地下休闲区,肯定回填

贾骏建议,市民发现私挖乱建的行为可以第一时间举报给物业或是社区(村委会),或者直接打电话给当地城管部门、街道,还可以打12345。

记者也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若邻居的私挖乱建行为侵害到自身利益,也可以依据有关民事法律提起诉讼。

据了解,业主张先生挖这个地下室本想做一个地下休闲区,被执法部门叫停后,答应“最晚3月底4月初肯定回填”。(记者 潘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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