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前不久,句容市民张先生在五星句容大卖场购买了一台净水器。可没多久,净水器却突然发生爆炸,不仅净水器报废了,张先生新装修的家也受到了损坏。张先生及时维权,大卖场最终赔偿了张先生的损失。
近日,张先生在五星句容大卖场内购买了一台品牌净水器,卖场售后随后进行了上门安装服务,一天后,安装好的净水器水管自行发生了爆炸,不仅净水器损坏,还造成了张先生新装修的房屋装潢受损。为此,张先生与销售方五星句容大卖场进行交涉,销售方却称,卖场只负责对张先生购买的净水器水管进行修复,对于张先生提出的房屋装潢损失不予赔偿。无奈之下张先生向句容消协投诉,要求给予退货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句容消协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况调查后认为,由于安装的净水器水管爆炸,损坏净水器和部分房屋装潢,事实存在并有因果关系,销售方的售后服务与大卖场是统一的销售主体,应当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义务。经消协人员协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销售方给予净水器退款4000元,并赔偿房屋装潢经济损失26000元,合计人民币30000元。
镇江市消协律师团律师陈红坚表示,句容市消协在处理此案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