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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商家利用微信点赞误导消费者被罚6万元

发布时间:2015-03-05 09: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3·15临近,昨日从镇江工商局获悉,该局最近查处了京口区某商务会所利用“微信点赞活动”作引人误解宣传的案件,该会所负责人被罚6万元。

    经查,该会所负责人为扩大经营,增强声誉和人气,开展了“微信点赞活动换抵用券”活动,新老客户及微友们如果在微信平台的相关活动页面上收集到28-88个赞,就可相应获赠若干张项目抵用券或浴资抵用券,并对项目抵用券或浴资抵用券使用设置了限制规定,随后发布微信时并没有把限制规定发出,只发布点赞获赠项目抵用券或浴资抵用券等内容,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截止查处前,共有588人进行了登记兑换,兑换比例约50%。

    据介绍,该案件中,负责人对项目抵用券或浴资抵用券使用设置了限制规定,并在随后发布微信宣传时并没有把限制规定发出,只发布点赞获赠项目抵用券或浴资抵用券等内容,向消费者提供了不全面的“微信点赞活动”信息,引起消费者可自由无限制使用获赠项目抵用券或浴资抵用券的误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该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该局已责令改正,并对该会所负责人处以6万元罚款。欧阳习珍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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