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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辆“电子眼”半年“开”出26张罚单

发布时间:2015-03-05 02: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市交警支队联合卫生、急救等部门,启动名为“我为生命通道主动让行”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布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倡导礼让救护车辆的良好风尚。

据交警部门介绍,截至目前,我市120急救中心所有的救护车辆上都已安装了“电子眼”,对急救中心执行急救任务时不按规定避让的车辆进行信息采集。半年多来,交警部门共采集和录入违法信息26条。

去年7月14日,我市交警部门开出全省首张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的罚单,社会反响强烈(本报曾作报道)。为确保这项生命救护工程的持久开展,交警部门此后陆续为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辆安装了“电子眼”,并在近期对所有设备进行了更新。

昨天的活动仪式上,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去年7月份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开展以来,社会车辆主动避让救护车的意识提升,开展紧急救治任务的路途明显顺畅。不过,也有不愿避让的“负面典型”。最近公布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本月2日10时51分,一辆救护车沿运河路行驶至南水桥附近时,前方一辆白色轿车在救护车多次鸣笛示意后仍未让行。对此,警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罚200元、记3分。

交警部门提醒,120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遇有车辆影响通行,应持续鸣笛示意;与救护车并行的车辆应立即减速、停车,确保救护车前方车辆可以向旁侧靠边让行;救护车前方车辆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靠边让行。

为避免意外发生,车辆进入导向车道和遇有实线的情况下保持正常通行,救护车辆可选择越线或者反道方向通行。(何志斌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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