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镇江小微企业收到新春“大红包”
所得税减半征收,受益企业新增320多户

发布时间:2015-03-03 02:0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采访获悉,新政实施后,我市符合减半计征应纳所得优惠条件的小微企业预计新增320多户,减免税款450多万元。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这些年,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自2010年国家首次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以来,认定标准实现了从3万元、到6万元、到10万、再到20万元的跳跃,优惠覆盖面越来越广。据市地税部门统计,2014年全市共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900余户,减免税款1200余万元。

在采访中,我市小微企业对这项优惠新政反响强烈,认为是一项接地气、体民情、惠民生的好政策,是国务院给广大小微企业送上的税收优惠“大礼包”,有利于小微企业爬坡过坎,发展壮大。

句容兴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马兆阳,大学毕业后创办了该公司,目前处于创业发展阶段。马兆阳说:“像我们这样的创业者都希望成本能节省一分算一分,此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将有效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粗算下来,公司未来3年内每年都将减税近3万元。我打算将这部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添置办公室设备、改善员工福利和冲减上涨的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发展力。”

此次税收优惠力度之大,让许多原来达不到减半优惠“门槛”的小微企业感到惊喜万分。句容昌明齿轮制造有限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总经理徐昌明介绍:“去年,国家将减半征收条件从6万元上调到10万元的时候,我们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8万元,刚超过10万元的‘门槛’,没有赶上那趟优惠‘班车’,感觉挺遗憾的。今年,新政策将减半征收条件从10万元上调到20万元,我算是赶上了。按照优惠新政,我们在原先20%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将多享受1.28万元的税收减免,这等于给我送了个‘大红包’。希望以后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越来越多,力度越来越大。”

据被采访的小微企业预计,新政实施后,企业成本平均下降约6%,让他们发展的信心更足了。(魏含屹 林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