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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建立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资金市级统贷机制

发布时间:2015-02-16 00: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相关部门获悉,为保障我市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国家开发银行统贷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这也意味着我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政策性资金市级统贷机制正式建立。

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政策性金融支持棚改提出明确要求以来,我省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投融资工作。省政府牵头组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单位深入研究,组建城乡建设投资公司,作为省级棚改融资平台正式投入运营,棚改一期工程及结转项目专项资金纳入省级平台贷款申报工作完成,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长达25年的近800亿元低息贷款承诺。

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国家开发银行统贷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市城建产业集团下属的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市级棚改平台公司,是市政府授权确定的国开行统贷贷款统借统还承贷主体。负责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专项贷款统借统还及融资日常管理工作;与其他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一起,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区范围内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代建、经营和管理工作,并以其为主体开展与其他棚改实施主体合作。

办法规定,市住建局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确认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分期分批编制棚改任务实施计划。市公住房公司会同其他棚改实施主体,根据市住建局编制的棚改任务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清单、项目资本金的筹集、申请使用专项贷款计划、还款保证措施等,编报国开行棚改统贷专项资金项目的统贷统还申请文件,报送省城投公司。

经确认并履行各种手续后,省城投公司按项目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市级棚改平台在国开行设立的账户,市级棚改平台再按项目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各棚改实施主体在国开行设立的账户。各棚改实施主体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贷款资金。

市住建系统相关人士说,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市建立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政策性资金市级统贷机制。由于此番投资额度大、时间长、融资成本低,这将为加快推进棚改工作,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工具。不过他也提醒,棚改资金并非是肥肉一块,办法对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条件、使用时限等做出了严格的限定,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目的就是要确保“借好”、“用好”、“还好”棚改专项贷款。(记者 陈志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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