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单子”变身“红单子”
镇江交警启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教育告知书》、《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
金山网讯 很多驾驶人还记得,在去年马年除夕至大年初五期间,镇江交警部门对市区部分路段上影响不大的违法停车张贴《违法停车温馨告知单》,对驾驶人的违法停车不作罚款处理,而进行提示教育,让群众在节日中更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羊年春节已经一步步地临近,记者今天(2月13日)上午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努力创造和谐的警民关系,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执法工作的具体实际,市交警部门决定启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教育告知书(春节版)》、《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
据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彰显法律的严肃性,体现法律的震慑作用,这是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有序、安全、畅通的必要手段;但法律的实施还需要公民的自觉参与、遵守,共同营造文明守法的交通环境。因此,交警部门在加强路面执法管理的同时,还要调动、树立广大交通参与人“积小举为大善、变微行成常态”的“正能量”,创造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良好互动。
这次启用的文书有2种,均为红色,与平时实施行政处罚用的白色单子明显不同。
一个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教育告知书(春节版)》,仅在2015年2月18日至24日(春节期间)使用。交警在执勤过程中,除涉酒、涉及假牌证(含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货车装载超过行驶证核定额20%以上,客车载客(人)超过行驶证核定人数的外,当场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指出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告知改正后,制作该告知书,并由驾驶人签名后送达驾驶人。同时,交警的执法全过程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依法予以处罚。
另一个是《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在重点管理的主干道、时间段外交通流量相对较小,影响不大的道路上,对违法停车(放)行为使用《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统一粘贴在车辆驾驶室玻璃上。对已经粘贴一次《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又在同一地点再次违法停放的车辆,按违法停车告知、拍照后,实行处罚。
镇江交警提示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教育告知书(春节版)》仅在今年的春节期间使用!并且涉酒、涉牌、涉逃等严重违法行为不适用,千万不要以为什么违法都无所谓!
2、对不服从交警管理、教育的,还是要依法予以处罚。
3、在重点管理的主干道、时间段违法停放的,还是要处罚的。
主干道有:中山东路、中山西路、解放路、长江路、东吴路、梦溪路、正东路、运河路、电力路、黄山南路、黄山北路、宝塔路、黄山西路、北府路、南徐大道、朱方路、润州路、桃花坞路、万古一人路、塔山路、学府路、京口路、石马湾路、小米山路、第一楼街、滨水路、江滨大道、庄泉路、南门外大街、天桥路、天桥支路、新马路、黄鹤山路、黄山东路、南山路、中山北路、运粮河路、丁卯桥路。
易堵路段有:健康路、斜桥街、山门口街、南门大街、古城路、大西路、珍珠路、象山大道、花山路、宋官营巷、双井路、仁章路、千秋桥街、八叉巷、山巷、宝盖路、鸿鹤桥路、岗子下。
交警部门对上述路段的管理在7:30—20:00时段内将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拖、锁、贴等措施严管重罚。对群众举报或停在机动车道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交警也将予以取证、查处,并采取拖曳车辆的措施。
4、《违法停车教育告知单》明确标明:如再有此类违法行为,我大队将依法处罚。本单采取粘贴的方式,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镇江交警部门表示,通过启用2种文书,希望广大驾驶人在今后的交通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一名文明守法“新常态”的践行者,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何志斌 记者 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