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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开发区“负面清单”激发“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5-02-13 09: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网南京2月12日电 近日,镇江开发区法院发布镇江市第一份《司法权运行不规范行为负面清单》,结合执法办案中容易产生问题的风险点,制定出七类69条负面清单,以作提醒和警示。

    负面清单涉及案件审理、执行、诉讼服务、信访、书记员、警务安全、党风廉政等项目。其中,有3各方面41条规定解决法官办案中极易出现的问题。

    未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即公告送达;无故延时开庭,或变更开庭时间,不按规定落实庭审网络直播,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不遵守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制度,接受当事人或代理人吃请等都被列入“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让法官牢记‘规范’二字,对法官作出重点提醒,更要通过向公众公开,倒逼法官规范行使司法权。在司法为民上,更加系统化、精细化,激发‘正能量’,方便当事人。”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说。(史元昭)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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