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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负面清单”规范法官行为

发布时间:2015-02-12 02: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镇江开发区法院发布镇江市第一份《司法权运行不规范行为负面清单》,结合执法办案中容易产生问题的风险点,制定出7类69条负面清单,以作提醒和警示。

据了解,未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即公告送达的;无故延时开庭,或变更开庭时间,不按规定落实庭审网络直播,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不遵守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制度,接受当事人或代理人吃请等都被列入“负面清单”。(史元昭 景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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