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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首次将交通失信行为记档
醉驾、伪造号牌都在此列

发布时间:2015-02-12 02: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丹徒交警前晚接连查获两起属于较重交通失信行为的交通违法案件,根据2月1日试行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该两起交通违法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这也是我市首次被记入文明交通信用档案的交通违法案件。

10日晚20时35分许,丹徒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九华山南路驸马街路口,对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味,经现场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0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20时40分许,在九华山南路马鞍山路口,执勤民警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既不能提供驾驶证又不能提供车辆行驶证,网上比对也未发现该摩托车号牌反映的车辆信息,经进一步仔细辨别,民警确认该摩托车所悬挂的号牌属伪造的号牌。

民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从2月1日开始,交通违法行为在被依法处罚的同时,属于交通失信行为的,还将记入文明交通信用档案,对当事人的公务员招录、客运聘用、保费、信贷等造成影响。(记者 景泊 通讯员 谈健 邓欢)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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