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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让水清岸洁不是奢望

发布时间:2015-02-08 00: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市水利部门完成2014年度全市省级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工作,得益于“河长制”的顺利实施,我市河道管理工作有了长足进步,河道面貌显著提升。

2013年4月,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护‘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河长制”的工作目标、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各辖市(区)设一名总河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河道所在乡镇领导担任“河长”,河道巡查、资源管理、河道监测、工程管理等,“河长”都负有总责。随后,市水利局成立河湖管理“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和工作制度,各地落实了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各级财政均加大经费投入,部分河段每公里管护资金超过10000元。

“河长制”实施以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一河一策”途径,努力打造示范亮点河道。扬中投入1500万元,对六圩港、三茅大港进行生态驳岸、整坡培土、植被护坡等,围绕畅通水系、改善水质、稳定水面、营造水景开展工作,基本实现了水清岸洁。句容在河道管护宣传方面做文章,统一规范河道管护公示牌、警示牌,增加了宣传力度,也接受社会的公共监督,形成了“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为推进河道的长效管理和保护工作,我市落实“河长制”目标考核、工作督察通报、奖惩激励机制,将“河长”绩效考核与补助经费挂钩,加强对日常管理的监督考核。市水利局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年两次的考核,各地在制度建设和现场管理水平上有了明显完善和提高,下一步还将提高考核频次,采取抽考兼互考的方式,相互学习借鉴、对标找差,推动我市河道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郝健 李旭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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