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经过丹徒区法院的调查和纠错,被该法院从中国银行错误执行走的市真情车队账户上的1.5万元爱心款,昨日已经返还到原账户上,同时给付了490.7元利息,并向真情车队队长李平出具了关于发生错误执行情况的纠错说明。
1月26日下午3时许,市真情车队会计莫文莉到中国银行镇江支行桃花坞网点从他们账户上提取若干由队员们捐献的爱心款,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莫文莉,他们的账户上一分钱也没有了!十分惊讶的莫文莉立即打电话向队长李平汇报,李平听了也很吃惊,账户上原本有1.5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这爱心款丢失了怎么向队员们交代?存折上的名字是队长李平的,密码又是莫文莉设置的,没有两人的身份信息是不可能取到现金的。李平立即停下正在营运的出租车,到当时存款的中国银行学府路网点查询,结果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账户上的钱是被丹徒区法院执法划走了!听后,李平更是吃了一惊:“我是一个很守法的公民,与他人从来没有经济上的纠纷,也没有打过官司,更没有为他人担保过,法院怎么会把账上的钱划走呢?”
在李平的要求下,中国银行学府路网点第二天向其出示了丹徒区法院的执法凭据——《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书中大概内容是丹徒区法院应申请执行人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支行的申请,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李平存款56740元或查封等额的其他财产。事实上,被执行的李平非真情车队的李平。
为什么会误将真情车队的李平当作被执行的李平呢?丹徒区法院负责执行的人说,法院从立案到执行是一条龙,在立案和审判时,就没有把被执行人李平的身份信息放上去,后来从相关部门申请到的又是真情车队李平的身份信息,所以才发生了错误,结果将1.5万元爱心款划走了。丹徒区法院副院长华雪珍的解释是,立案时是在2001年,当时对身份信息的要求没有现在这么细,所以才造成了执行错误。
昨日,经过沟通,丹徒区法院承认是工作中存在失误,并向真情车队队长李平表示了歉意,对李平提出的三条要求给予了满足,即返还全部本金和利息,赔偿了李平为此事奔走而产生的误工费2000元,并向李平出具了纠错文书。(记者 曹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