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与货运司机签订运输协议,结果货物在运输途中不翼而飞,主谋居然就是司机本人。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对侯某提起公诉。
侯某有一辆蓝色大型货车,平时靠给别人运送货物作为收入来源。2013年8月的一天,侯某像往常一样承运了一批桥架、母线,途经吉林省通化市停车休息的时候,有人问起侯某车上的货物是否卖。侯某心中一动,遂将所运输的桥架、母线低价转卖,所得赃款被侯某挥霍一空。
因为不能按时交付被卖掉的这批货物,侯某想出了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继续行骗,卖掉下一批货物补上一批的漏洞。于是,2013年10月,侯某又以运输货物的名义骗取了崔某的信任,签订运输合同为其将铝型材运至天津。运输过程中,侯某伺机将铝型材低价转卖,但是,拿到钱的侯某并没有按照当初的想法填补卖掉上一批货物的欠款,而是继续将赃款挥霍一空。至2014年4月,被告人侯某先后在江苏、山东、天津、河北等地共作案四起,涉案赃物价值100余万元。(张莉莉 胡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