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原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的“输配水设备类中的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密封、止水材料类、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职责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原来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现在直接由镇江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为做好涉水产品许可权限下放后的后续工作,进一步方便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咨询、申报,目前,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负责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申报资料的预防性审查、受理、现场审核、出证和公示等工作。同时,卫生窗口在市卫生监督网站上公示了《镇江市卫生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告知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的申报资料、审批条件、办理期限等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了网站中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报的申请表格,确保申报审批工作便捷、规范,方便申请人办理。 (孙艳 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