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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开发区法院司法公开“微”中见“大”

发布时间:2015-02-03 12: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官现场回答领取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们的提问。去年,镇江开发区法院共执行发放农民工工资5200多万元。 徐吉梅 

    新华网南京2月2日电 大案、要案固然令人关注,但‘小官司’更与百姓关联密切。自2012年起,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打好“微”牌——微直播、微诉讼、微法官、微互动、微平台、……推进司法公开、司法高效与司法便捷,达到“微”中见“大”。

    随着弧“微时代”的到来,微博、微信等成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百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的新渠道。昨日,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对记者说,开发区法院2012年初开通宫方微博、2013年底开通公众微信平台,目前开发区法院微博粉丝达(1444660)人,微信关注达(1072)人。

    “微”直播,“面对面”解说庭审

    庭审直播是司法公开的一种重要形式。选择不适合网络直播,但民众又极为关心、迫切希望知道真相和渴望审判公正的案件进行微博直播,由文字录入快、法律功底深的法官在微博上进行图文并茂的现场庭审解说,并与“粉丝”互动,解答“粉丝”提问。开发区法院法官吴强告诉记者,去年4月直播的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案,就有很多百姓在微博上观看庭审,并对最后的定罪量刑进行厂互动讨论。

    “‘微’直播一方面解决了场地局限性所带来的容量有限的问题,满足了更多关注案件群众的知情权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接受群众的监督,进而实现审判公开、司法公正。”高国华说。

    “微”诉讼:“点对点”快速高效

    “真没想到,打官司这么快,当天就能拿到欠款!”这是发生去年7月22日下午,开发区法院只用一天时审结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王华军的感慨。法官曹涌介绍,开发区法院为提高审判效率,在保证实体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简化程序,结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行小额诉讼程序,人称“微诉讼”。

    所谓“微诉讼”,即将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收案标的额在13700元以下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打破普通程序的限制,可以当日立案、当日转办、当日通知,尽量做到当庭判决,非常高效。曹涌说,在审理方式上,“微诉讼”灵活简便,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调解或开庭安排在晚间或休息日。而且,在庭审程序中,可以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这样不仅可以极大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还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微诉讼”成效显著。自2013年以来,该院受理“微诉讼”案件( 439)件,自动履行率(78.5)%,平均审限(10)天,调撤率(92.1)%,无一件提出异议申请。

    “微”法官:“事对事”坐堂“诊疗”

    为服务好群众,去年6月21日,开发区法院在平昌新城成立了江苏省首家社区法庭——平昌法庭,社区法庭的法官被称社区法官,也就是居民口中的“微”法官。

    开发区法院副院长袁泉介绍,“微”法官有专门的名片、qq号码、24小时开机的电话,就地为居民提供司法服务。他们采取流动普法和固定坐堂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除在节假日开展各类普法讲座、广场设点服务以及日常随时进行网络普法外,还在社区建立“法律咨询屋”。

    康泰新城“微”法官曾晓青告诉,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坐堂服务,接受群众咨询,对社区居民矛盾纠纷全程跟踪化解,确保大多数矛盾能够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社区内部。

    “微法官”以其便民的特色服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推行这项制度以来,平昌新城、丁卯等街道社区的诉讼案件逐年呈下降趋势。

    据了解,在“微”直播、“微”诉讼、“微”法官之外,开发区还开设有“微”互动、“微”公开、“微”监督等“微”平台,让司法“微”服务实现“大”公正。(徐吉梅 余宽平)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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