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市文明办昨天向我市各媒体通报喜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城市名单当天正式公示,镇江市榜上有名,在22座候选地级市中排名第六,省内排名第一,无锡和泰州分列全国第17位和19位。等到2月4日公示结束后,坚持文明创建12年的镇江,有望正式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三年一届,其间要历经国家和省级的多轮测评。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前后历时12年,一直“以创促建”坚持不辍,全社会的文明程度随之有了极大提高。特别在最新一届创建中,全市同心合力、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成绩、创出了“镇江经验”。在去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测评中,我市以高分位居全省参评城市第一。
据了解,本届文明城市评选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完善测评体系,简化测评内容,改进测评方法,加大市民评价权重,对创建和参评城市的要求也更高。最后的综合测评过程中,依托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为主体,环保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住建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0部门专业人士组成综合测评组,对各省(区、市)择优推荐的参评城市(区)进行独立测评,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交的测评成绩排序,形成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
在昨天公示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中,我市排在候选22座地级市的第6位。省内其他两座候选城市无锡和泰州,分别排在第17位和第19位。正常情况下,我市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成为全国文明城市。(记者 梁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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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12年“创文明”大事记
从2003年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评比正式开始。三年一次,错过决战,便遗憾三年。从2003年首次创建起,我市3次与全国文明城市失之交臂后,终于在第四次赢得席位。创建之路,亦是城市的成长之路。
2002年:在常州、扬州、南通、镇江四市的文明城市“联考”中,我市成绩比较靠前,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两项荣誉称号,丹阳、扬中、句容三市均跨入江苏省文明城市行列,成为省内为数不多的“文明城市群”之一。
2003年:全国文明城市首次评选。已经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需要重新申报。
2004年:镇江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让绿色文脉成为名城镇江灵气与活力之源。至2004年底,城区绿地率已达35.72%,绿化覆盖率37.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98平方米。镇江已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苏省园林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2005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精心组织实施全国和省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目标,落实相关责任和任务。多次组织“美化环境、清洁家园”集中行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占道经营、不文明交通、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使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城市的复查。
2006年:新一轮创建工作起航。《镇江市人民政府2006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整体推进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2008年:省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组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组肯定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思路、得力举措和显著成效。
我市的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惠及群众的做法,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打造“大爱镇江”城市品牌的举措,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群众欢迎与支持文明创建,给测评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9年:新一轮创建工作启动。市文明委制定印发了《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2009-2011年)》。根据行动计划,市文明办将牵头组织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精心打造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示范工程,即建设一条文明城市创建示范路、两条城市客运服务示范线、三个特色文化示范场馆、四个文明创建示范精品社区、五个城市文化示范广场、十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力争将示范工程打造成我市文明创建的新名片。
2010年:根据《“全民共创文明城”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市开展“十百千万”系列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1年:2011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我市开展 “不给别人添麻烦”、“负责任地做产品”和“健康成长我作主”三大主题活动,中央文明办十分关注。
在市文明办随机进行的民意调查中,市民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赞同率达到96.5%,超过了申报要求26.5个百分点,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理念已深入人心。
2012年:全国再次迎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首次测评。这一年,镇江在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提名城市中名列第18位,未成年思想道德指数测评全国第11位;
201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考,镇江在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提名城市名列第4位,未成年思想道德指数测评全国第3位,连续两年位列全省提名城市第1名;
2014年:与首轮创建时相比,本次创建的3年中,镇江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推进老城区、老小区、背街小巷及积水区改造整治,改造或新建一批菜市场,并新增停车位6000个;先后拓宽改造道路69条,总里程达216公里;突出公共交通优先,竣工交付了一批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站,并新增智能公交车341辆,添置公共自行车2000辆、停放点80个;新建或改造提升一批文化体育设施,建成体育会展中心和一批体育文化场馆,新建或改造一批适宜公众户外活动广场、公园和公共绿地,新增面积131.6万平方米。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测评中,镇江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省内提名城市,迎来国家检查组测评。(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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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34个)
省会城市(6个):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22个):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4个):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2个):济源市、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