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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挤占小区 市民希望有个度
工商:在小区内发布广告可不审批,但必须备案

发布时间:2015-01-26 01: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小区是居民共同居住、共同维护的“家”。然而,越来越多的市民发现,这个“家”的公共空间越来越不清净,在绿化带、电梯间等地方充斥着各类商业广告。那么,这些商业广告是如何进入小区的?小区居民又是怎样看待这个现象的呢?昨天,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

记者发现,我市不少小区都存在商业广告泛滥的迹象。这些商业广告主要分布在小区的路边、绿化丛、进门门杆、居民楼过道、电梯口、电梯内等诸多区域。和“牛皮癣”不同,这些广告看上去都比较“正规”:有的图文并茂加视频;有的则有固定的相框,定期变更广告。内容纷繁复杂,涉及美容、医院、房产等方面,规格大小不一。不少广告牌的角落上还有广告公司的招投电话。但记者未曾在这些户外广告上发现任何工商部门颁发的户外广告审批代码。

对于小区里商业广告泛滥的现象,业主看法各不相同。家住学府路恒美山庄的方女士对此表示不满,“这些商业广告肯定是得到物业同意才进驻小区的,但是小区公共区域使用应该由广大业主决定,物业不征求业主的意见就这样做我觉得是侵权。我们很多业主都非常有意见,感觉每天进小区时不知道是回家还是进了‘商场’,我们希望这些广告能有个度,该清理的要及时清理。”

市民李先生家住京口路的梦溪嘉苑,他早就发现小区内有商业广告存在,“我们小区的物业运作状况不太好。一些配套设施长久失修,有时物业费都收不齐。物业公司如果用引进商业广告的形式补贴一些开支,我觉得情有可原,只要广告数量、内容在可控范围内就可以。”

有些市民则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关注过这些广告,压根没看过里面的内容。

面对泛滥的小区商业广告,该如何监管?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许后鹏称,2010年通过的《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表示,在公共交通工具、住宅小区、楼宇、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内,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展示板或者其他方式发布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应当在发布前将广告内容报所在地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这也就意味着,在小区内发布商业广告只需经过工商部门备案即可,并不需要审批。工商部门将对广告的内容进行检查。如果市民发现有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或者发布的广告有违法内容的话,欢迎前往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范海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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