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前天,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现场督改行政指导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前天下午,会议采用现场查询、集中培训、限期整改的方式,与前期实地上门走访相结合,现场核查相应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直接下发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并协助整改到位。同时,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企业,企业因失信行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将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随时登录该系统进行查询,届时将对企业的信用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望企业相关负责人认真对待,详细研读相应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吕云柱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