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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带头办案 开发区法院获赞

发布时间:2015-01-23 02: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1月19日,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镇江开发区法院中一科技法庭响起,审判长宣布原告刘某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开庭是由该院副院长杨荣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中,杨荣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做到了依法审理,条理清楚,张弛有度。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给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院长公开审理案件,对于我们院的法官来说,起到了典型示范的效应,极大地调动了我们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刑庭法官刘芳芳在庭审结束后感慨地说。

镇江开发区法院要求院庭长主动带头办案,并对审理案件数进行了硬性规定。由院长示范开庭审理案件,能够更好地指导和管理审判工作,提升审判质量,促进全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兴园 古瑾)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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