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镇江千户企业首次接受即时公示信息抽查

发布时间:2015-01-17 00: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至本月31日,我市将对企业即时公示信息进行首次抽查。抽查结果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值得注意的是,检查中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或者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载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去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施行,在降低创业者准入“门槛”的同时,也考量着企业的信用度。记者从镇江工商局注册处了解到,改革后登记制度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虽然大幅降低创业成本,却要防止在信用缺失的情况下再次出现当年“皮包公司满天飞”、一元企业四处骗”的现象。此外,工商注册登记允许“一照一址”变为“一照多址”、“多照一址”,尽管可充分利用有限的场地和办公资源,却要防止不同市场主体间人财物的混同和权利义务的混淆。

“准入门槛的降低仅是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的起点,‘宽进’与过程中的‘严管’应相辅相成,经济运行的效率与安全缺一不可。”镇江工商局个企处负责人表示,从即日起至1月31日,我市将面向全市范围内登记企业,开展首次即时公示信息查。目前,省工商局已在数据库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我市共有1047户企业列入抽查名单,抽查内容涉及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企业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认缴和实缴的出资情况,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等。

抽查中,工商部门将针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存在不按规定公示信息、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或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企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此外,检查中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也同样将被公示。

镇江工商局同时提醒全市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年报公示申报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凡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应依法按时年报。需要特别重视的是,在申报2014年年报时,应先完成2013年年报申报。此外,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被列入年报申报对象。(黄莉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