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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吸引寒假工求职
提醒:要签订劳动合同,免遭维权陷阱

发布时间:2015-01-16 02:0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临近寒假,各种招聘寒假工的信息多了起来,对在校生颇有吸引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企业雇佣寒假工能够与企业正式工“同工同酬”,待遇略高于暑期工,然而,年轻人应聘寒假工一定要与企业直接洽谈,最好签订劳动合同,以免遭遇维权难。

近期,我市很多餐饮企业、商贸企业、电子类的制造业企业都在招募寒假工。在招聘网站上,经常能够看到超市、饭店招聘寒假工的信息。一家新开的饭店打出了“招募寒假工十名,月薪2200元,包吃住”的广告,颇受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春节即将到来,饭店每到春节前后的一两个月,人手就十分紧张,常闹“用工荒”。

高桥一家电子生产企业也在急着招聘寒假工。企业负责人介绍说,企业生产的产品很多用于外贸出口,拿到订单后马上需要生产,因此对寒假工的需求十分强烈,待遇有保障,月薪在3000-4000元。

“招聘寒假工并不容易。”市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介绍,寒假工尽管是临时的短期工作,看似容易做,其实都需要一定的技能。因此,很多企业会选择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或猎头公司来招募寒假工,这就容易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因为信息不对称,学生发现拿到手的薪水比企业承诺的薪水少了,中介公司从中牟利;或学生工作了一个月顺利拿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第二个月工作了一半时间就回学校上课了,这半个月的薪水就“泡汤”,事后维权十分困难……

维权专家建议,求职者不论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招聘信息,都要与用工企业直接联系洽谈,了解企业真实的用工情况,除了达成口头协议外,最好签订用工合同。(记者 叶明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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