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京口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着力推动“双十二型”人民监督模式向纵深发展。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选任公民有序参与的方式,重点强化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的监督,切实防止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的发生。京口试点工作将监督延伸至办案环节的12个节点。新模式将人民监督员监督节点从职务犯罪侦查、逮捕、起诉向前延伸至举报、控告,向后延伸至刑罚执行、案件监督等12个节点,实现对执法办案流程监督的全覆盖。201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地区的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7月,我省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京口区检察院为全市唯一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谭艺婷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