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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难免有缺陷?

发布时间:2015-01-12 22: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临近春节,各大商场、超市纷纷推出打折促销活动。然而低价买回的促销商品如果存在缺陷,商家是否能以“特价商品不保证质量”为由拒绝?连日来,特价商品存质量问题的投诉增多,工商部门表示,无论商品是否促销出售,都一样享受“三包”。

“商家说特价的东西已经修了一次,再有问题不能免费保修。” 去年底,市民王先生趁家门口的电动车经营部搞活动时,购买了一款特价电动车,但买回后不久车子的电瓶就出现了问题。“充电速度很慢,好不容易充满了,没骑几个小时就又没电了。”王先生认为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找到经营部要求维修,然而修后用了不到一周时间,电瓶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当王先生再次找到经营部的时候,商家就“不认账”了。无奈之下,王先生投诉到丹徒工商局宝堰分局,经过协调,商家承诺“三包”期内免费保修。

无独有偶,上周林女士在街边的服装店购买了一款特价包,折后价格为139元,然而当天回家后包带的金属扣就断裂了。林女士找到商家交涉,要求将包修复或者退款,却被拒绝。“对方态度很强硬,说是特价商品都有问题,亏本卖的,所以不能保证质量。”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修复包带。

促销、打折的商品到底适不适用“三包”呢?丹徒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表示,商家对产品进行降价销售,并不意味着可以减少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新《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条件提供的商品、奖品,以及为促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等,应当保证质量,并承担修理、更换、重作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新《消法》还规定,出售存有瑕疵且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商品,如果是产品有瑕疵或质量出现问题而降价处理,经营者必须在消费者购买前告知,所列瑕疵之外的其他完好功能仍应享受“三包”。

针对此类案例,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支付的价款是购买包含售后服务在内的商品价格,不管是打折商品、特价商品,都是商家的促销行为,只要所售的商品属于正品,而不是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无论打多少折,都应该享受完整的“三包”售后服务。值得注意的是,首次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果在包退换时间期限内,消费者最好进行退换,以避免后续纠纷。如果商家拒绝合理要求,消费者可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孙佶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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