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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疯传“驾考新规”是真是假?

发布时间:2015-01-10 22:5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岁末年初,网上关于“驾考新规”等方面的谣言又开始传了,特别是微信朋友圈里面“狼烟”四起,搞得一些驾驶人不知所措。如:2015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还有关于违法扣分的谣言,如: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等等,这些在网上被传了很多次的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镇江交警提醒大家,新的交管法规出台和实施,交警肯定会通过各类媒体、各种途径、各个渠道广泛宣传,无论是公安部、省交警,还是市、区一级的交警部门,都会通过主流媒体、交警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像以下这些未经“实名认证”的消息大家就完全没有必要当真了。

传言一:2015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不看你输大了。

澄清: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发布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个规定使用至今,没有重新修订,更不存在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件事。

传言二:闯红灯,记6分,罚款100元。

澄清:违反信号灯规定,包括闯红灯和闯黄灯,根据法律规定,在我省范围内,只是现场发现和查纠,都是罚款200元,记6分。但根据全国统一规定,目前闯黄灯暂不作处罚。而且我市目前电子警察拍摄的违法行为也没有记分。相邻的上海、浙江已经对非现场处罚实施记分,我省在2014年底也在苏州试点,也将在全省推广非现场处罚的记分。还是请大家关注镇江交警及时发布的各类信息。

传言三: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澄清:没有这么简单,酒驾分很多情况。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传言四:超速驾驶,记6分。

澄清:没有所说的这么简单,还是要看具体情况。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何志斌 姜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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