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多可怜的孩子,刚出生就被扔在路边,这么冷的天,做父母的也太狠心了,这不是作孽吗?”昨天早晨,丹阳市民赵女士在丹阳定船路上发现一名被遗弃的男婴,男婴身上还留有脐带,初步判断是一名新生儿。赵女士报警后,民警将男婴送往丹阳市区一家医院进行治疗。截至发稿时,仍未有弃婴父母的消息,医院称已有多位市民前来咨询领养事宜。
昨天早晨7点多,晨练回来的赵女士经过定船路时,被路边聚集的人群吸引,出于好奇,她拨开人群凑上前,看到一名婴儿被遗弃在水果摊边,她上前抱起婴儿后发现,这名婴儿为男性,身上还留有正在流血的脐带,初步判断是一名新生儿。尽管有睡衣包裹着,但由于长时间受寒,婴儿已不会啼哭,且浑身发紫,情况十分危险。在婴儿的随身物品中,赵女士也并未发现有用信息,等候约半小时后,赵女士报了警。
附近水果摊主刘师傅说,他早晨摆摊时就发现了这个弃婴。当时,一名正在扫地的环卫工人还告诉他,早上7点左右曾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来过这里。
“血浓于水,任何借口都不是遗弃婴儿的理由。毕竟是一个小生命,既然被带来人间,就不应该遭受被遗弃的命运!”看到婴儿被遗弃,围观市民在同情的同时,也对其父母进行了谴责。
丹阳和平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将男婴送往市区某医院进行救治。在接收了这名特殊“病患”后,医院随即展开了急救工作。到医院后,由于男婴脸色发紫,医生立即为其供氧。不久,男婴发出轻微的哼哼声。随后,医生又对其进行手术,将脐带剪掉。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治疗,男婴的生命体征趋于稳定。
昨天上午10点多,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笔者,婴儿已被送至新生儿病房,且已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领养事宜。
截至昨晚发稿时,弃婴仍在医院接受护理。(王国禹 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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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养弃婴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并且,从2015年1月1日起,镇江收养家庭的评估机制已正式启动,打算收养孩子的家庭即使符合法律要求,还将由第三方的评估人员通过约见访谈、实地查看、走访等方式,对《细则》中的38条指标进行核实,在全面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情况后形成记录,对其收养能力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估。
“总分低于75分的家庭,不具资质,无权收养孩子”,丹阳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家庭收养孩子的申请方式有所改变,收养“门槛”已经抬高。从前,丹阳市民只要在福利中心办理完送养手续后,向丹阳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就能直接办理收养手续,但现在市民提出收养申请后,将由民政部门初步审核,并根据先后顺序,按照一个孩子三个家庭的比例,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的标准和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找到最适合孩子的家庭。(王国禹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