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原价3580,现价780”“年终大促销,全场2折起”……看到这么诱人的广告语,你是否也想“捡便宜”?
到了年底,不管是商场还是网络,各类促销打折层出不穷。低价的背后不少市民都有疑惑:这些商品真的“低价”吗?
1月6日,在中山东路某商场的一楼大厅,一些男装品牌的羊绒衫正在举办特卖会。柜台上张贴的促销信息显示“全场2折起”。柜员介绍,“这些都是断码商品,紧急清货”。宣传语诱人,不断有市民挑选商品。当记者拿起一件吊牌标价3580元的商品时,柜员主动上前说:“这个价格是别人家卖的,这件衣服我们当时原价卖2880元,现在打折更便宜了,一口价只卖780。”记者询问店员后得知,该店的服饰基本没有按照吊牌价出售过。而采访中很多市民普遍认为原价就是商品的吊牌价。
市民杨女士说,她就吃过“折扣价”的亏。前两天在这家商场看到“2折起”的广告,杨女士就以1280的价格买了一件吊牌价为3880元的羊绒衫,没过多久,她发现有邻居在该品牌专卖店内以980元的价格买下了同款羊绒衫,这让她很气愤:原来所谓的“最低价”是可以由商贩任意调整的。“从那以后,我对这些打折商品就不太信了”。
抬高价格再进行打折,是不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镇江市工商局12315负责人介绍,根据2006年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解释意见,“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并必须在商品吊牌上标明“原价”和“现价”。商品打折,必须是在实际卖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打折,否则就涉嫌价格欺诈。
事实上,商家在促销期间所标注的“原价”,大多是吊牌所标注的价格,并非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平时销售时都是按吊牌价的一定折扣予以销售,基本没有按照吊牌价销售过,这就违背了有关规定,构成了“虚构价格”。但大多数消费者却不知情,以为“原价”就是商家宣传的吊牌价。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可以询问商品真实“原价”,也可现场察看销售记录,以免被虚假宣传误导。若遇到价格欺诈行为,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