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2014年11月22日之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进行利率调整,1-5年贷款年利率下调至3.75%,5年以上下调至4.25%。1月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全市约45000户“公贷”职工将因此受益。但一年期贷款,因采用固定利率计息,不享受政策带来的利好。
根据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我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作调整: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利率,由原先的4%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原先的4.5%下调至4.25%,下调0.25个百分点。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将对房奴们新年还贷产生怎样的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技术处处长叶北海介绍,此次利率调整,职工会获得不少实惠,直接体现在职工每月所还利息减少,“假设职工贷款余额30万元,剩余期限是20年,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测算下来,职工整个2015年会少还约750元的利息。”
换算到每月,由于应还利息降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也相应下降,也就是所谓“月供”减少。他算了一笔账:比如职工2013年12月贷款30万元,期限为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调息前月供是5525元,到2014年12月末贷款余额是244692.24元,剩余期限是4年,调息后月供为5498元。“这样,职工在整个2015年,每月月供减少27元。”
“也有月供不变的情况。”叶北海介绍,因为一年期间贷款是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其计息利率不随基准利率的变化而变化,“等本等息贷款,如果发生逾期,暂不调整,需要还款至2014年12月,才进行利率调整。”
此外,还存在两种例外情况。叶北海介绍,可能有部分“公贷”职工,在今年1月份还款时会发现,降低的数额不如测算值明显,或者还会有所上升,“由于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是每月的15号,如果等额本息贷款在2014年12月份的15日之前发生了提前还款,就导致2015年1月份的还款期超过了一个月,这就需要按超过的天数加收利息。”不过,从2月份开始,这部分职工的月供就会比2014年降低,就能享受降息带来的利好。
虽然大部分贷款会在本次利率调整后出现月供下降,但是也有极少数贷款,尤其是剩余期限较短的贷款,会在利率调整后出现月供小幅上调的现象。叶北海分析,因为还款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等多种因素,需要在贷款结清时进行清算,从而使清算金额和正常月供之间产生小幅调整,“在利率调整时,就会将小幅调整的金额,分摊到剩余期限上,这样所表现出来的,就有月供小幅上调。”叶北海介绍,目前,我市此类公积金贷款剩余期限在6个月内的有20多笔,将需清算的金额分摊到月供上,最高仅增加6元左右。
另悉,1月份商贷也可能出现月供上涨的情况。据我市一位银行业业内人士介绍,基准利率调整后,他们会在1月份“重新计算”客户贷款的还款情况,计算结果可能会产生一些零头,最多几十元,“这些零头会算入1月份的月供,而且1月份还款时还会涉及12月份的部分利息,综合起来几种因素,会让市民在本月还款时,尤其是前半月还款的,容易出现月供不降反升的情况,不过,到2月份就正常了。”(朱婕 孙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