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内许多城市都在争创省级和国家级文明城市,在领导重视,全民热情参与之余,广大市民总有些担忧:创建中整洁的城市、美丽的家园,创建后能保持多久?毋庸讳言,有些城市热衷于搞突击,缺乏长效机制的科学配套和严格执行,缺乏依法创建的常态贯彻和深入人心,上级部门检查验收之后,迅速回潮,“不文明”现象沉渣泛起,一方面引起老百姓的普遍不满,另一方面也影响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与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刘云山同志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江苏张家港市,作为最早的全国文明城市之一,无论是硬环境,还是软环境,近二十年内一直践行、保持着全国文明城市的高水准,让各地访客赞不绝口,有口皆碑,笔者以为,最根本的因素是该市建立起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来,让全体市民敬畏之,遵守之,成为自觉自愿。换言之,在张家港,人人讲法治,人人都文明,已演化成为城市之魂。 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在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人们用力量说事。在文明的现代社会,人们以法治判别是非。
法治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文明是人类社会逐步发展过程中结出的硕果,并哺喂着人类向更高层次发展。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中,法治理念也在逐步完善、传播、推广,以其规范、平等、公正、强制等基本特性,保障了人类文明成果的保存与发展,将文明固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
因此,要想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必须依法治理城市,只有法治的土壤里才能开出文明之花,只有遵纪守法的市民才是文明市民。(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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