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
面对不义之财,他上交民警、不留姓名
金山网讯 “太给力了!感谢镇江好市民、感谢戴警官,满满的正能量!”昨日,从辽宁来镇江工作的朱先生在本地网站上发帖,对热心市民拾金不昧的行为以及新区交警大队民警助其找回钱包的行为表示感谢。
昨日上午8时许,镇江新区交警大队民警戴丁鼎与藤兵正在丁卯苗家湾路口执勤时,一位30岁左右的市民来到路口,将一个装有身份证、驾驶证及一张银行卡的棕色钱包交给他们,并称这是自己在菜场附近捡到的,希望民警帮忙交还给失主,说完没有留下姓名就离开了。
戴丁鼎知道失主一定非常着急,他立即登陆警务系统,按照钱包内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但是没有找到联系电话。随后他通过驾驶证查询到相关信息才联系到了朱先生。
接到民警电话后,朱先生非常惊喜,迅速来到苗家湾路口领回失物,并向这位拾金不昧的热心市民表示感谢,同时赞扬了民警的工作效率。
“钱包里虽然没有钱,但里面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朱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辽宁人,在镇江工作。钱包丢失后,他十分着急,年底事情本来就非常繁忙,加之最近要连续出差,没有驾驶证、身份证无法开车和住宿,如果补办,最快也要好几天,实在耗不起。
多亏了好心市民和负责的交警,钱包失而复得。高兴之余,朱先生在镇江0511网站上发帖表示了感激。(赵竹生 胡四荣)
面对不义之财,她们苦等失主、婉谢酬金
金山网讯 12月23日中午,外地来丹阳办事的陶先生,向两位拾金不昧的好心人真诚地表达了谢意——面对包内近2万元的现金,她们不为所动;面对1千元现金的酬谢,她们婉言谢绝。
当天中午12点左右,陶先生去丹阳欧尚超市购物。购物结束后,他光顾着拿东西,把随身携带的挎包忘在了购物车里,就驾车离去。大约20分钟后,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顿时吓了一跳,原来自己的包丢了。
“我完全不知道包落在购物车里了。包里除了近2万元的现金,还有其他重要的证件。”陶先生说,捡到挎包的人还在现场等候,他立即驾车回到超市。核对无误后,陶先生取回了自己的包。
据了解,捡到挎包的是丹阳市民戎东萍和蔡小琴,两人均为丹阳宝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戎东萍告诉笔者,当天中午,她们到超市购买办公用品,到达超市楼顶的停车场后,推了一辆购物车,发现推车里面竟然有个包。“我们当时就想找到失主,还给人家,毕竟人家丢了东西也挺着急的。”戎东萍说,她们先报了警,因为担心失主等得着急,就在挎包内找到了陶先生的名片,然后联系到了陶先生。
陶先生说,超市楼顶停车场是开放的,没有遮挡。他返回时两名好心女子已经在寒风中足足等了他20分钟。陶先生接过挎包后,万分激动,当即拿出1000元现金酬谢两名女士,但被戎东萍和蔡小琴婉言谢绝。
事后,笔者了解到,戎东萍和蔡小琴的月收入并不高,只有2200元左右。近2万元的现金,对于二人来说,即便不吃不喝,也得挣好几个月。(朱美娜)
面对不义之财,他主动让卡被取款机吞回去
金山网讯 家住丁卯附近的杨先生,经常会在取款机上办理存取款业务。12月19日晚,杨先生来到丁卯一农业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存钱。当他准备把卡放进去的时候,发现机器里面还有一张银行卡。
杨先生随手将卡拿了出来,他想一定是有人将卡忘在机器里了,说不定丢卡的人想起来还会回来取的。等到办理好自己的业务,杨先生还是没有见到有人前来寻卡。他随即拨打了农业银行的客服电话,但是电话没有打通。
情急之下,杨先生想起自己在自动存取款机办理业务时,曾经有过被提示“吞卡”的经历。如此一来,如果是取款机将卡“吞”掉的话,岂不是等于将卡交给了银行呢?考虑了一阵之后,杨先生觉得此方法可行。于是,他将该银行卡重新放回取款机的插卡口。过了一会,取款机便提醒说,“操作超时,此卡由银行保留,请与银行联系。”而在取款机将该银行卡“吞”进去之后,同时打印出了一张凭条:“吞卡,请与银行联系。”
事后,考虑到失主不一定知道自己的卡被取款机“吞”了,杨先生又将该凭条的照片及当时的情况发到了本地的论坛上。杨先生的帖子发出后,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网友们纷纷赞扬杨先生,认为他的做法很“聪明”。(张莉莉 胡四荣)
反方
面对不义之财,他见利忘义,换行取款
拾获他人遗忘在ATM机的银行卡,确认密码并分别到两个银行提取现金,被告人端某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不料他的举动被银行的监控清晰地记录了下来。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端某提起公诉。扬中法院依法判处端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4年8月31日,被告人端某在八桥镇农业银行自动存款机上办理业务时,发现了一张银行卡,环顾四周无人,端某意识到这是上一位业务办理人遗忘的。端某取出银行卡,发现背面有一串数字,他心中一动,遂将该银行卡插入ATM机,输入了背面的数字密码,并确认成功。为防止卡主人回来寻找,端某持卡到八桥镇农村商业银行存款机上提取现金17000元,又到邮政储蓄取款机上提取现金1千元。
归案后,被告人端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还全部赃款。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莉莉 胡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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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始末
金山网讯 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许霆潜逃一年落网。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2007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霆随后提出上诉,2008年3月,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许霆再度上诉,2008年5月,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郑莹媛 整理)
善意温暖你我
临财毋苟得,但实际还是有不少人经不起诱惑,比如文章中的端某,他的行为使人想起许霆——2006年因ATM机故障,取走巨款,最终被判5年徒刑。同样在自动取款机前,同样面对“从天而降”的利益,同样是侥幸心理和贪念战胜了良知和道德,将端某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所幸在这个世界,善良的人还是大多数,面对“不义之财”,戎东萍、蔡小琴在寒风中苦苦等候失主;杨先生让银行卡被ATM机吞回去避免失主损失;未留名的市民和警官接力送还钱包。这些平时不起眼的普通人,不求名利,谢绝报酬,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良知和道德。他们的善意,像冬日里的火苗,温暖你我;他们的行为,更像一座无形的桥梁,架起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真情。
他们,也许就是我们身边不起眼的人,亲戚朋友或者同事,他们的善举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不妨把他们的善意传续,让爱的温暖扩散,让信任和真情的桥梁伸展。这座城市的文明,需要这样的点滴善意建造。郑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