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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检察院开展“网上追逃”

发布时间:2014-12-24 01: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网上追逃”,成功将脱离监管长达8个月之久的社区矫正人员陈某收监执行。这是句容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检察院联合该市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按照《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该市检察院的持续跟踪监督下,通过“网上追逃”的形式成功收监的首起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2013年3月5日起至2014年9月4日止)。入矫后,陈某起初能按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机关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但是自从2014年2月起,陈某便销声匿迹,手机等通信方式联络不上,其所在的司法所通过其家人、邻居、村委会、派出所等个人和单位,都无法查到他的下落,他一直处于脱管状态。

    句容市检察院获知有关情况之后,在督促并配合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找。同时,针对陈某的脱管行为,及时建议司法机关向法院提出对他收监执行的意见。今年7月10日,句容市人民法院裁定将陈某收监执行,执行原判刑罚。人民法院收监执行的裁定已生效,但收监执行的罪犯却找不到。

    针对以上情况,句容市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及时联合该市法院刑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等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由该市公安机关实施“网上追逃”。10月26日,陈某在上海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句容市公安局的协助下,10月28日,社区服刑人员陈某被押回句容,在句容市法院刑庭法官向其宣布收监裁定后,陈某被收押至句容市看守所。

    陈某被成功收监,是句容市检察院联合多方力量首次通过“网上追逃”的手段实现的。这一成功案例,对于检察机关有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公正高效落实矫正监管措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王守平 徐亨华 胡四荣)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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