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综合绩效管理系统里的法规库,已成为我们所有工作的指引和依据。”昨天,记者在采访时,丹阳市地税局税务人员蒋文波说。记者了解到,丹阳市地税局开发的“满意+实绩”综合绩效管理系统,突出“过程监控、可追溯、可考核”的理念,通过过程来控制结果,已成为该局推动各项工作的“导航仪”。考核事项须有制度流程支撑
按照“有考核事项必须有制度流程来支撑”的理念,丹阳市地税局将考核所涉及的所有制度均导入综合绩效管理系统,目前已建立包括: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创优、满意服务四大类共263条制度体系的完整法规库。每一类制度均包含三部分内容:规范、流程、岗职,让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应该做到什么程度”。由事后追究变为事前防控
据该局负责绩效管理系统开发的数据管理科科长陈小军介绍:“这套系统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由事后追究变为事前防控。系统把包括业务和行政类在内的所有工作行为、整体工作进程纳入,并与当前地税系统所使用的各个系统对接,实现各项工作的自动实时取数。由此,可在管理过程中随时查找各环节的风险隐患,随时发布风险预警,将执法和管理中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10月10日早上一上班,一分局税务干部束良俊打开综合绩效管理系统后,就发现系统里有一条风险预警:某新办登记户在本月底前税种鉴定率应为100%,目前税种认定率为60%。束良俊及时对该新办企业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建税等所有税种的鉴定。这是考核系统运行一个月以来对他发出的第二条风险提示。与此同时,该局其他岗位的人员也会收到系统自动发出的风险预警。变平均主义为凭实绩说话
“绩效管理系统,针对每个工作岗位制订了权重不同、任务明确的节点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绩效考核中的每一分都与责任人的一举一动紧密联系着,增强了每个人的竞争意识和压力感。”该局人事科科长马良法说。
如何设定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是绩效管理能否高效运行的关键。丹阳市地税局创新思路,将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和风险节点管理有效融合,有效防止了平均主义倾向,与个人收入挂钩,进一步激发了税务人员创先争优的热情。 (陈爱芹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