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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畅通法律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14-12-04 03: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推进畅通法律救济途径,昨天,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30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并对新《行政诉讼法》进行解读。

句容某建材厂不服人社部门的工伤鉴定,昨天上午,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上诉案,句容人社局副局长臧国良出庭应诉。

据法院方面介绍,新《行政诉讼法》明年5月1日施行,强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同时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

此次新法修订,针对实践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受案范围的扩大体现得也很明显。有些案件情形因此法律修改,将从原来的民事案件转变成行政案件。以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为例,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公众可以对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除此以外,增加的范围还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以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沿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等情形。

近一年来,全市法院新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47起,结案427起,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城建、公安等行政类别。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唐东升认为,《行政诉讼法》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现行的行诉法实施于1990年,24年来进行首次大修。“民告官”新法的施行,将进一步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谭艺婷 王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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